本溪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7年6月9日本溪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刘立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 刚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孙 青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政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庭副庭长;
刘学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二、免去
任 刚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孙 青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立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李政久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 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