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人大】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南芬人大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人大在南芬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开创南芬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主要从五个方面做起: 一是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紧紧围绕“两年翻一番”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一园三区”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使经济好中求快、快中求好、又好又快的发展。要以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旧城区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监督。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要检查涉及国计民生、重大经济事项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二是审议重大事项,确保区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委决策权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的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政府在职责范围内作出决定的关系。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明确重大事项的具体项目,精心组织审议、表决,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与党委的决策一致、与“一府两院”的工作合拍、与人民群众的愿望相符。 三是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为南芬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在行使任免权的过程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发挥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党员的积极影响,保证党委意图的实现。 四是重视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深入开展“评先创优”和“代表风采”活动,加强“代表之家”建设的指导工作,不断开辟代表履职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健全完善代表建议督办制度,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检查,努力提升问题解决率,让代表和群众满意。 五是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机关干部,要牢记宗旨,不辱使命,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群众意识,积极履行职责,尽心竭力工作。 南芬区政府为更好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工作,主要从四个方面做起: 首先,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人大的关系,积极配合人大依法行使各项职责,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接受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各级财政要切实将人大各项支出纳入预算,尽最大努力为人大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其次,要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对人大的决议和决定,都要认真研究部署,切实贯彻执行,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将执行情况向人大报告。第三,要扎实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要坚持把办理人大建议作为关注民生、解除民忧、实现民愿的重要举措,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计划,要继续推行一把手办理责任制,切实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第四,要进一步提高依法施政水平。政府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法律依据、法定权限和正当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真正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穆世家)
来源:《本溪人大》2010年第七期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