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人大】溪湖区人大落实四项措施加强机关建设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30周年和省市两级人大工作会议召开这一契机,着重抓了四项工作:一是抓理论学习。区人大常委会把理论学习作为思想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制定方案,建立制度,开展了各种学习活动,定期交流学习经验、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在机关掀起了一个学习理论,联系实际的新热潮。二是抓机关作风建设。常委会把调查研究作为转变作风的主要途径,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和当前社会上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今年,先后就城市建设、旅游产业开发、安全生产、省有线电视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村委会换届选举等工作进行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有20多条建议得到落实。三是抓规范化建设。各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责,按照标准明确、程序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的要求,制定了办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加强了对办事质量的考评,使人大行使职权更加规范。四是抓机关党的建设。根据今年换届后党支部人员变动的实际,及时改选了支部,制定了党支部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党员学习,经常性抓好党员的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积极创建机关标准化支部工作。(高 阳)
来源:《本溪人大》2010年第七期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