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人大】监督为民 和谐发展
溪湖区人大常委会
溪湖区人大常委会从1980年设立以来,已经走过了30年的发展历程。30年来,溪湖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树立在探索中前进,在继承中发展,在进取中创新的理念,始终坚持与党委同步,与“一府两院”同向,与人民群众同心的工作思路,融监督、支持与促进为一体,围绕区委的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规范监督程序,探索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方法,人大监督工作亮点纷呈。 围绕中心,确保对重大事项的实效监督 近年来,常委会突出加快发展这一中心,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的重点工作,不断加大对经济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监督力度。针对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这一困扰溪湖发展的瓶颈问题,常委会先后共组织了6次视察检查,连续3年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有关情况的报告,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大量符合溪湖发展实际的意见和建议,为扎实推进产业兴区作出了积极努力。针对全区干部、群众高度关注的工业园区建设问题,常委会连续三年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有关部门、企业和园区现场进行视察调研,认真分析、探讨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寻求大建设、大发展的良策,为区域产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复杂经济形势,常委会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一中心议题,连续调整了两次常委会会议的内容,专题讨论应对危机的发展举措。同时为保证“十一五”规划预期目标的全面完成,支持政府科学地编制“十二五”规划,常委会2009年着重审议了溪湖区“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针对“十一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和意见,为科学谋划“十二五”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区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建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了溪湖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维护公正,促进司法工作中共性问题的解决 常委会以维护司法公正为法律监督重点,采取听取审议报告、共同检查、跟踪监督等多种措施,积极促进司法工作共性问题的解决,维护了法律的严肃和统一,加快了依法治区进程。 执行难是当前司法工作的共性和热点问题,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合法权益。为此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溪湖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法院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加强协调、强化管理、多措并举、积极宣传等意见和建议,推动了法院执行工作向纵深进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也是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常委会审议了溪湖区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报告,制定了审议意见,督促检察机关加强预防宣传,创新预防形式和载体;突出重点领域、多发易发环节,积极开展查办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城区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关注民生,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问题 常委会坚持从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出发,牢记人民的重托,在监督工作中最大限度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关注民生,把代表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低保工作事关群众生活、社会和谐,为进一步推进低保工作的深化细化,常委会连续2年审议和视察了区政府落实《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工作情况,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促进了民生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常委会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以解决问题、群众满意为标准,实实在在地促使一些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