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人大】视察电力事业 服务经济发展
为了促进南芬区电力事业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 2月16日至25日,南芬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人大代表和企业负责人先后到区农电局、下马塘镇以及有关部门,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走访等方式,对农电建设、电网管理、电力供应及供电部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事业情况进行视察。 通过调研,视察组认为电力事业建设与发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近年来,南芬区农电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电力事业的方针、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重视行风建设,管理严格有序,执行政策严密,强化学习,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开展了创建标准化供电服务窗口活动,为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视察组在充分肯定的同时,针对资金短缺,部分电网改造和管理不到位;新开发住宅小区未办理正式电网擅自入住的问题;部分住宅小区在未经供电部门对电气工程验收,私接电网问题;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用电意识不强等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加大《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一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用电户依法用电的意识,自觉维护和遵守电力法律法规。二要普及安全用电常识,针对农村广大群众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农村留守的年老群众文盲多的现状,采取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等多种方式,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用电意识。 2、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真正把地方的事、企业的事、群众的事当成电业部门自己的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对本职权限内的事,向基层和群众耐心解释、交待清楚,消除偏见和误会。 3、进一步加强电网改造和管理。一要继续加快电网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大电力基础设施的投入,确保城乡用电安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二要加快电网运行管理,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配合,提高电网的安全运行和供电可靠性。 4、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强电力队伍建设,严肃查处损害电业部门形象和声誉的行为。一要深化“万家农户评电力”活动,建立健全包括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定期联系沟通机制,达到了解情况、支持理解、听取意见、提升服务的目的。二要加强电力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尤其要加强对农村电力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配足合格的技术人员,及时为群众解决一些简易的用电故障。三要进一步公开透明各项收费标准,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和扶持。对农业灌溉、农村人畜饮水等民生项目用电给予最大的优惠和照顾,对群众办电给予最便捷、实惠的服务;四要简化业务办理手续,搞好电费收取方式转变后的解释说明和后续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南芬区人大:李乃秀 杜丽军)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