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基层人大>详细内容

基层人大

【溪湖区人大】加强监督工作 增强监督实效

来源:王 杰 发布时间:2008-12-26 10:14:52 浏览次数: 【字体:

 

溪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既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提高人大工作质量的基本要求。几年来,溪湖区人大常委会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创新,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有效地推进了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一、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监督重点,凸显监督实效

 我们在近年的工作实践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审议、执法检查、专项视察等监督手段,切实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督工作。

 一是把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作为监督的重点。发展经济作为发展的核心内涵,始终是我们依法履职的第一要务。几年来,我们突出加快发展这一主题,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的重点工作,不断加大对经济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监督力度。针对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这一困扰溪湖发展的瓶颈问题,近三年来我们共组织了6次视察检查,先后提出了强化一般预算收入、单位投资效益和耗能产出比率强度考核;强力推行“以电核税”措施,不断壮大财政实力;紧紧抓住“沈本一体化”的有利契机,提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接续产业等建议,积极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献计出力。针对全区干部、群众高度关注的东风湖工业园区建设,我们连续三年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有关部门、企业和园区现场进行视察调研,认真分析、探讨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寻求大建设、大发展的良策,为区域工业产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的切入点。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是我们的工作准则。几年来,我们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以解决问题、群众满意为标准,实实在在地促使一些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在今年的代表接待日活动中,河东办事处居民反映的溪湖南路45号楼无厕所的问题引起我们的重视。溪湖南路45号楼现有住户50余户,房屋产权归铁路,原系70年代办公楼,后改为居民楼,因此始终没有厕所,居民多次与产权单位沟通都没有结果。两楼200多居民多为老人,为上一次厕所,得下楼横穿马路,前行300余米,才能到达最近的公厕,对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我们得知情况后积极同区政府联系,为居民就近建公厕,经过努力目前已接近竣工,群众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满意。歪头山铁矿街11组的排水不畅问题一直是困扰当地居民的难题,每到雨季,该组的住户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雨水倒灌现象,严重影响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为排水甚至造成多年和睦的邻里现今横眉冷对,反目成仇。我们得知情况后,马上组织代表进行专项视察,积极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目前以镇政府、村委会、铁矿投入为主,居民出资为辅,重新铺设排水管网的方案已逐步开始落实。

 三是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监督的重头戏。建设生态文明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溪湖作为一个资源丰富的地区,铁矿、石灰石矿是我区的优势产业,在支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较为沉重的环境负担。为此,我们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凝聚监督合力,把人大监督与行政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从2005年开始,坚持每年突出一个重点,先后以沉陷区治理、北沙河水土保持、饮用水安全、矿区植被恢复等为专题,牵头组织代表和市、区10多个单位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政府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促进了一些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溪湖火车站货场是目前全市唯一的散装煤场,全年货物吞吐量达30万吨,其中煤、铁精粉、石灰粉占95%,严重的粉尘污染和噪音污染使周边万余居民苦不堪言,即使在炎热的三伏天都不能开窗。有关部门多次向该站下达整改通知,都没有太大的效果。我们接到反映后,在今年的925日,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及市、区相关部门到该货场进行了实地视察,听取了铁路部门的汇报,针对问题,提出了尽快对货场进行改造或搬迁;改造搬迁前,尽最大努力降低污染等建议,得到了铁路部门的认可和重视,目前正对该问题进行解决。

 二、加强调查研究,完善监督制度,保证监督实效

 加强监督机制建设,是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和监督质量提高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们重点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确定监督内容,优化监督过程。为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的实施监督,克服盲目性,我们从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入手,认真安排年度工作要点、常委会会议议题、执法检查计划、代表视察活动计划、专项调查研究计划等,这样既克服了监督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又使监督工作有的放矢,提高了监督实效。2007年以来,我们围绕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选择27项监督问题,现已进行了25项,作出决议决定8项,均受到 “一府两院”的高度重视,很多问题已得到整改,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夯实监督基础。人大监督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调查研究的深度。因此,在有针对性地选准议题后,我们综合运用学习和调查研究相结合、全面调查和专题调查相结合、调查研究和检查视察相结合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拘泥于表面的成绩,不被华丽的汇报所左右,听实话,摸实情,从而发现问题,抓住矛盾,把握本质,提出符合政策和法律、符合人民利益的建议意见,写出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三是完善监督制度,保证监督实效。为使监督工作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我们积极探索和完善监督工作制度。《监督法》颁布后,我们对过去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符合《监督法》规定的加以深化;对与《监督法》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进行修改;对《监督法》已经做出规定而尚未建立相应制度的,在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予以建立,以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了《常委会对市、区人大代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区人大代表中开展“评先创优”的实施意见》、《代表向选民述职方案》和《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办理办法》等制度,修改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定办法、主任会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行为、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与《监督法》的要求逐渐一致,保证了监督工作的实效。

 三、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如何使监督工作更有力、更有实效,这是常委会工作的重要课题。几年来,我们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

 一是由一次性监督向连续性监督转变。对于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现实中存在的一些“老大难”问题,过去我们只限于一次性听听汇报,提提意见,往往不能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近几年来,我们着重在加大跟踪监督力度上下功夫,对重大问题、重要决策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锲而不舍的进行监督,不见成效绝不罢休。如在2006年,我们对区城建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议,2007年又组织市、区两级代表进行了专项检查,今年我们再次对区城建工作进行了视察,并组织十名代表担任了区城建局特邀监督员。通过这一系列的持续监督,溪湖的城区面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道路路面更加整洁,绿化景观更加完美,休闲空间更加广阔,一个崭新的溪湖呈现在全市人民面前。

 二是由单一监督向综合监督转变。前几年,我们监督例行的程序基本上就是对某一方面工作情况先调查再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或作出决议决定;或就某个方面的工作进行视察或执法检查。但在实践中我们逐渐发现,这种监督方法往往不易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影响监督效果。要应对更趋复杂的监督工作,增强监督效果,必须多管齐下。在监督方式上,改变以前一条腿走路的监督方式,采取会前调查、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专项视察等方式多措并举;在监督内容上,实行重点突破,分类切块式。如去年对贯彻落实《辽宁省爱国卫生条例》工作的监督,就改单一审议为检查、视察、审议相结合,在监督《辽宁省爱国卫生条例》贯彻落实的同时,又对动物防疫、农村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行情况等多项涉及卫生的工作进行了监督,从而使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了明显提升,监督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

 三是由浅表式监督向深层次、宽领域监督转变。要切实提高监督效果,深化监督是必由之路。只有深入了解情况,善于发现问题,敢于触及矛盾,才能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今年我们在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化医疗工作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向有关部门连续提出了18个问题,在明确指出问题后,又指出了政府部门应该引起高度注意的深层次方面。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建议,使监督质量提升了一个层次,监督效果也有了较大的提高,18个问题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基本上都得到了解决和答复。此外,为充分反映群众愿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改变监督缺位的问题,我们还不断拓宽监督领域。不仅对“一府两院”加强监督,同时也加强了对垂直部门的监督。2006年,我们对溪湖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的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税收征管工作,确保了税收稳步增长。

 四是由常委会监督向常委会与代表相结合的监督转变。以往我们开展监督工作,基本以主任和科室人员为主,对委员、代表行使监督职权,开展监督工作支持不足,仅限于组织参加一些视察、检查活动。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委员和代表监督作用,调动他们的履职积极性,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请委员、代表参加审议议题的调研工作。每次常委会前,根据议题内容,结合专业特长,组织委员、代表参加专题调查组,对议题进行专业的、深度的调研,协助常委会撰写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二是积极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开辟了代表参与监督的新渠道,发挥了代表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作用,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三是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今年我们共邀请了8名代表列席常委会,听取、讨论了有关议题。这一活动的开展,使代表更多的了解了常委会工作,提高了会议质量,增强了监督实效。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