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大局促发展 依法履职为人民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一年工作综述
2010年,是一个装满收获与喜悦的一年。 这一年,“十一五”有了圆满的“收官”; 这一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了新的跨越;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成就斐然。 盘点一年的收获,可以清晰地看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新“亮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项;形成审议意见8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5项;审议通过和修订地方性法规3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人;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36次……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大局促发展,依法履职为人民,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各自目标任务做好工作,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一年来,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三次视察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议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药业服务体系,搭建好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主动为企业投产运营和项目研发提供优质服务,推动项目投产达产。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钢铁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先后五次深入到桥北、东风湖钢铁深加工园区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园区解决建设资金短缺、学校搬迁和鲍家两孔涵改造等问题。为推进旅游产业集群建设,人大常委会先后四次对20平方公里本溪水洞温泉旅游度假区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视察调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视察了我市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建议市政府认真解决县域经济总量不大、整体水平不高等问题。 围绕加快推进沈本一体化进程,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沈溪新城规划建设和老城区改造情况的专题调查,建议市政府抓住国家实施沈阳经济区战略的有利时机,加快城市空间布局结构调整,推进沈溪新城规划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尽快完成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任务。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开展了以“保护城乡环境、创建优美家园”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要求市政府继续实施本溪市城市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强城市污水治理工程改造建设;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 人大常委会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查和跟踪监督工作,并提出要求和建议。 立法工作有了新进展 市人大常委会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坚持一手抓法规制定,一手抓法规清理,不断推进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规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定了《本溪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对已不适应实际需要的《本溪市环城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我市制定的33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对《本溪市城镇国有土地地籍管理办法》和《本溪市森林防火办法》两件法规作出了废止决定;对《本溪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本溪市法律援助条例》和《本溪市物业管理条例》与上位法不适应的部分条款作出了修改决定。 在开展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注重提高法规质量。坚持提前介入,民主立法、公开立法和审慎立法,使制定的法规更符合实际,更具有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 代表工作迈出新步伐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2010年,代表提出建议481件,其中由市政府承办的464件代表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97件,列入计划正在逐步解决的125件,受客观条件制约暂时无法解决的42件已向代表作了说明;其余17件在相关方面的努力下也得到了妥善办理。 积极组织开展代表活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调查50余次,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三大产业集群建设、县区经济发展、食品安全、城市供暖、危房改造、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来源:本溪日报2011-1-4 编辑:白武新 |